征集说明
在填写意见前,请先阅读以下内容
一、意见征求范围
(一) 原清泽社社员、指导老师、学术顾问
(二)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都附属中学教职工
(三)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都附属中学校友、学生
二、意见征求内容
(一)史实是否准确。重点核实清泽社成立时间、发展阶段、组织沿革、重要活动、代表人物、主要成果等内容是否真实、准确,有无错漏;
(二)资料是否完整。对征求意见稿中遗漏的重要人物、重要事件、重要成果、重要制度及相关历史资料提出补充建议;
(三)表述是否恰当。审阅有关人物、事件及历史背景的表述是否客观、规范、准确,是否存在歧义或不当之处;
(四)结构是否合理。对篇章安排、内容层次、时间线索及各部分详略提出修改建议;
(五)其他需要修改、补充或说明的事项。
三、意见反馈方式
请有关人员认真审阅《清泽社简史(征求意见稿)》,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。反馈时请尽量注明具体章节、页码、原文内容、修改建议及相应依据。
对涉及具体史实、人物经历、活动时间及成果认定的修改意见,原则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,或注明信息来源、知情人员及可供核实的线索。
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:
1. 电子邮件:bewqzs@163.com;
2. 登录《清泽社史》编纂委员会网站(qzs.scsdfz.cn);
3. 向分管意见征求工作的编委会成员以短信、电话形式直接提交意见。
意见反馈时间自2026年7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日止。
本轮意见征求结束后,编委会简史工作组将对各方面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汇总、逐项研究,并根据史料依据和核实情况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。
对涉及重要史实、重要人物及重大争议事项的意见,编委会将通过查阅档案、核对原始资料、访谈有关人员等方式开展专题核实。对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暂不具备采纳条件的意见及资料,将整理存档,作为后续修订《清泽社简史》和编纂《清泽社史》的参考。
根据第一轮意见征求和修改情况,编委会将适时组织后续意见征求、专家审读和审定工作。有关安排另行通知。